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荆州市钓鱼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荆州市钓鱼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2021荆州江边钓鱼规定?
2021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第一年,荆州市石首地区非常重视,陆续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巡江宣传活动,不仅禁止渔船捕捞,对垂钓爱好者也有限制规定,要求“一人、一杆、一线、一钩”制,且垂钓物禁止买卖,下面我们来看禁渔期和禁渔区情况。
一、石首禁渔期及禁渔区
根据相关文件通知,长江石首段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禁捕范围内实行10年禁渔。禁捕范围为长江石首段,调弦河、藕池河、杨波坦故道及保护区。禁捕期间,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,禁止违规垂钓,禁止出售非法捕捞渔具,禁止长江鱼的交易和经营。禁捕期间,因特定渔业***的利用和科研调查、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,按照国家、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。(来源:石首市人民***关于石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)

二、长江石首段禁止垂钓
3月28日下午,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、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石首派出所、天鹅洲白鱀豚江豚保护协会、反电联盟石首工作站等8家单位联合开展了长江(石首)段巡江宣传活动。专班人员乘船,沿途经过鱼尾洲、碾子湾、柴码头、寡妇夹等水域,向过往船只、两岸群众宣传长江禁捕重要意义。

今年是长江“十年禁渔”第一年,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意见》,石首市作出部署:长江(石首段)水域禁止垂钓。
另外藕池河、调弦河、杨波坦故道等区域,根据垂钓爱好者的合理需求,涉及乡镇办区可以科学划定1—2 公里不等的休闲垂钓区域。严格实行“一人、一杆、一线、一钩”制,禁止钓获物买卖交易,一经发现有交易行为的,视同非法捕捞,坚决予以打击。
石首***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:将进一步加大渔民转产安置、“三无”船舶整治、市场监管、联合执法打击、禁捕政策宣传力度,真正做到全员禁捕。
荆州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?
禁钓区域和时间:规定了禁止垂钓的区域,包括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、水产种质***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,以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。此外,还包括水电枢纽工程坝上坝下管制区、江河湖库排泄洪口、水闸、泵站、桥梁、航道、渡口、港口码头、锚地、输电线下和其他有明显或潜在安全风险的区域。各县(市、区)及荆州经开区、纪南文旅区、荆州高新区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划定禁钓区,并结合水生生物产卵、索饵、洄游等特点确定禁钓期,并对外公布。
规范垂钓原则:在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内,垂钓者应遵循“一人一杆、一线一钩(单钩)”的原则。
禁用钓具和方法:禁止使用一些对水生生物***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,如一人多杆、一杆多线多钩、单线多钩、串钩、翻板钩、爆炸钩等;禁止使用鱼枪、鱼叉、鱼镖、弓弩、锚鱼竿、武斗竿等工具;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;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、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;禁止使用船艇、排筏等水上漂浮物;禁止搭建固定亲水平台、帐篷或其他影响通航安全的大型垂钓设施;禁止使用国家、省规定的其他禁止使用的钓具钓法。
保护措施:规定了钓获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理方式,要求立即放回原水体,如有损伤立即报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救护处理。同时,禁止买卖交易垂钓渔获物,有买卖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。
法律责任: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,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荆州市钓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荆州市钓鱼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